本站新增多个在线频道,详情点击进入...  [搜虎  2006年8月18日]            好消息,全面开放所有的收费资源,供广大网友学习及下载自用。这些都是在互联网上收费的资源,请勿用于商业用途。推己及人在享用这份资源的同时请把她介绍给更多需要她的朋友,助人为善定有福报!祝大家开心,工作顺利!^_^  [好运  2006年1月20日]         
设为首页 | 收藏 | 联系本站
| 点击进入网站首页| 奕天堂-好运专家>>中国首家社会竞争及个人发展全方位提升网站Rss 2.0奕天堂-好运专家>>中国首家社会竞争及个人发展全方位提升网站手机WAP浏览支持
周易专业文库 网站服务中心
管理文库| 写作助手| 职场无忧|
企管下载| 营销财务| 综合下载|
H R 下载| 课件英语| 精选其他|
玄妙世界| 风水水晶|
八字姓名| 人生测试|
特别下载| 成功励志|
互动空间| 进站必读| 客户留言
新增频道| 进修园地
| 奕天服务
商业经营| 生涯规划| 好运商城
您现在的位置: 奕天堂 >> 成功天堂 >> 特许经营 >> 特许法规 >> 天堂正文

  管道燃气将实行特许经营 【字体:点击缩小 点击放大
管道燃气将实行特许经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摘录 点击数: 

  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增加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并规定,未取得燃气特许经营权或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月7日,燃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从事其他燃气经营的企业应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

  实行特许经营的燃气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条件,受理投标。相关部门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并组织评审会依法进行评审,并通过质询和公开答辩,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授予对象。

  另外,《条例》规定,对擅自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营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天堂录入:搜虎    责任编辑:搜虎 
  • 上一篇天堂:

  • 下一篇天堂: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天堂

     【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不错,就把它推荐给你的朋友吧,还可以免费获得本站的下载点数喔! ^_^

       奕天堂 最全面专业的人生指导百科全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3—2006 奕天堂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号:440103321001033 稅务登记证:粤字440803197003192914
    奕天堂主要官方域名:670068.com  首席认证QQ:670068   紧急联系邮箱:670068@qq.com  
    网站经营备案:粤ICP第05055093号
    点此直接留言或请到页首的客户留言!CEO直达信箱,点击此给本公司总执行官留言!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