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锁店登记管理问题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摘录 点击数:  |
萬咒之王「六字大明咒」唵(OM)︰是五方智慧。嘛呢(MA NI)︰是珠寶。啤咩(PE ME)︰是蓮花。吽(HUNG)︰是保護。奕天堂集合一切管理及周易技术力量,为你带来好运!!!
|
好运载入中...奕天堂欢迎您,看到这里您就会有好运气! |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委、商业(贸易)、物资、粮食厅(局、集团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贸易局:
为了促进连锁店的健康发展,现将连锁店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立的条件
(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
(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连锁的形式 由总部全资或控股设立的门店,在总部的直接管理下统一经营。
由总部参股设立或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取联营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商品的特许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经营。
以上两种连锁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店中共同存在。 三、连锁店的登记注册 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不得以“连锁店”名义经营。
连锁店的总部、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总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配送中心和门店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 四、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
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够证明 [1] [2] 下一页
好运载入中...奕天堂欢迎您,看到这里您就会有好运气! |
| 天堂录入:搜虎 责任编辑:搜虎 |
|
上一篇天堂: 连锁店专营商品问题 下一篇天堂: 餐饮连锁价格管理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