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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预先指名优秀设计者或可能会人选的设计者,出示同一个
设计开发条件,再要求设计者提出作品方案比较。
②这种指名设计竞赛有以下的优点:
a能获得多数设计者的意见,设计层面更广泛,并且能够从不
偏颇的设计结果中,选定最适合的企划。
b.在多数实力竞争激烈的条件之下,更能得到设计者的最佳
作品。
②可是这种方式也有以下的缺点:
a.对于没有人选的作品,也必须给予酌量设计费,因此,这种
方式必将花费更高的设计费用。
b.想要让知名度高的设计家参与,就必须要提高设计费,知名
度愈高的企业愈能够打动设计家参与的意愿。因此,这种方
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未必合适。
c.必须预先向设计家说明CI计划以及调查结果,所以极有可
能泄露企业秘密。
d.参加设计竞赛的设计家们,必须依照规定的条件来设计作
品。因此,对于企业问题的掌握、调查结果的理解、设计开发
的经过背景、以及企业的特质等情报,无法深入去了解。所
以,协调者居间的协调能力强弱与否,将可能影响设计家的设
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