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问科特勒 西方经典营销理论异议者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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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摘录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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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企业经历了一场普及市场观念与方法的“营销革命”,其始作俑者和集大成者非美国西北大学的菲利普·科特勒教授莫属,现在其经典著作《营销管理》已经成为职业经理人案头必备之“圣经”,其观念方法已经成为企业市场运作中奉为圭臬的“圣诫”,事实上科特勒已经是西方经典营销理论的同义语。然而洪流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我们通过对“科特勒营销”理论体系的再三诘难和实践应用的反复审视,发现其中确实存在相当的隐患乃至弊端(并非简单的只是本土化的问题),大要有十: 一、以顾客为中心的需求管理真的是营销管理的实质所在吗?
与科特勒一起早期研究市场营销的学者基本都是经济学出身,很自然的一些经济学思想就构成了营销管理大厦的地基,所以科特勒在世界营销学大会上声称“经济学是市场营销学之父”。然而我们发现当时构成地基的经济学思想目前业已过时,使得上面赖以屹立的营销大厦几成比萨斜塔。 “科特勒营销”的“顾客中心论”实际上来自于五六十年代主流经济学(凯恩斯学派)的一条著名定律:凯恩斯定律(需求创造自己的供给),科特勒强调“营销管理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也与凯恩斯学派的论点如出一辙。从某种意义而言,营销学领域的“科特勒革命”是经济学领域的“凯恩斯革命”的翻版,前者以“顾客导向”代替了传统的“产品导向”,后者以“需求创造供给”代替了传统的“供给创造需求 (萨伊定律)”。 鉴于“凯恩斯定律”已经被证明缺陷甚大(被认为是七十年代造成西方经济“滞胀”的主因),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一下与之一脉相承的“科特勒定律”到底还有多少现实意义? 事实上问题已经很大了。首先“顾客中心论”不合情理,根据责权对等的原则,顾客并不对公司的经营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顾客根本不可能拥有对公司的权力,西方消费者权利的滥用现象正是“顾客中心论”的流弊所在。其次“顾客中心论”缺乏可行性,营销理论一直吹嘘“营销能使推销成为多余”,然而现实中你见过哪家企业能够如此?原因并不是营销学者所说“未能真正地进行营销”,而是“顾客中心论”根本不可行,事实上顾客需求是不确定的(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而变),更糟糕的是顾客并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所以许多根据“谁也弄不清楚的顾客需求”制定营销策略最后以失败告终。最后“顾客中心论”会导致畸形经营,营销理论中一直存在着片面夸大营销功能的倾向,在实践中甚至产生了“做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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