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图书馆读者借阅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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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摘录 点击数:  |
萬咒之王「六字大明咒」唵(OM)︰是五方智慧。嘛呢(MA NI)︰是珠寶。啤咩(PE ME)︰是蓮花。吽(HUNG)︰是保護。奕天堂集合一切管理及周易技术力量,为你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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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须知 ◆ 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 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阅览室。 ◆ 阅览室门口的物品架仅限存放饮用水等普通物品,重要物品因存放在物品架上丢失,责任自负。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先在计算机公共检索目录或卡片目录中查出索书号,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基藏书刊资料须当日归还。 ◆ 复印书刊资料,须办理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复印后请立即归还。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处理。 外借须知 ◆ 办理外借须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 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外借库。 ◆ 外借库门口的物品架仅限存放饮用水等物品,重要物品因存放在物品架上丢失,责任自负。 ◆ 中、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 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均不再续借。 ◆ 借到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图书如已借出, 可办理预约手续(包括网上预约)。 ◆ 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 所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 ◆ 非外借图书出馆 未经允许擅自将非外借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规费3-5元。 ◆ 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30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50元。 ◆ 遗失 -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5元加工费。 -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国内出版的图书,按实际价值的2-5倍赔偿,另加5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3-5倍赔偿,另加7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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